一、每年度用于奖励的费用从返还的党费中支出,总额度以具体返还党费的20%为上限。
二、奖励项目和内容涵盖院级“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佳党日”、“党建创新”、“微党课”等。学院党委每年度负责组织评选院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佳党日活动”、“党建创新”、“微党课”,各单项奖项奖励额度参照并不超过同等校级荣誉。
三、经党委研究,对于有价值、有创意“最佳党日”、“党建创新”、“微党课”等项目的开展,给予活动费用支持,经费使用具体范围和报销流程请参照《学院党费使用细则》和《学院党费报销操作流程》。
学院党委
201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