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医院学生就诊及报销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8  动态浏览次数:3156

学院医院学生就诊及报销须知

一、就诊须知

1、就诊:

挂号:学生必须携带医疗保险证历和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校医院首诊;就医:凭当日挂号处方及医疗保险证历;

收费:凭当日处方和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结算;学生无卡就诊一律视为自费。取药:凭结算处方及发票。

2、转诊:必须有当日挂号处方及医生开具校医院转诊单,由校医院医生指定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遇危及生命的疾病可就近就医,事后补转诊手续。

3、住院:必须携带医疗保险证历和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指定的医院办理住院进行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二、报销须知:报销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1、门诊费用报销:医疗保险证历和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结算发票、转诊证明、意外伤害的情况需带意外伤害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住院费用持医保卡结算后进行补充报销:医疗保险证历、住院结算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正反等复印件1份;

3、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在原籍地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提供就诊者户籍证明。

三、凡下列情况之一者,所造成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1、自购药品、未经校医院转诊的门诊费用和未经镇江市有转诊权医院的转诊而去转外地医院治疗的费用。

2、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以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费用;

3、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空调费、交通费、陪护费床位超标费以及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自付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

5、各种矫形、美容整形、洁齿、验光、心理咨询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6、被保险人除进行校内体育活动外的高风险运动如: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运动

发生的费用;

7、使用《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和《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药品诊疗费和部分药品诊疗规定的自付比例部分;

8、各种体检费、预防接种费用、不孕不育诊疗费、妊娠分娩、人流费用以及性病检查治疗费;

9、超过发生年度一个月及以上的医疗费用。

四、特殊情况:特困生患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由学生工作处和所在学院签字确认后,由校医院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统筹基金中给予报销。

学院医院二〇二〇年五月

 


Baidu
sogou